杜氏一夜未合眼,此刻正昏昏沉沉的假寐,猛然听到未央的声音,顿时跳了起来,又自喊道:“当家的!当家的!乖囡醒了,乖囡醒了。”

未央无语,您老人家就不会说点别的吗?

不过就算他在无奈,也没有力气说话,短短的一句话几个字,几乎耗尽了他的一点力气,此刻只能躺在床上。

不大会,未洵端着一个陶瓷大碗走了进来,交给了杜氏,坐在一旁静静的看着自己的弟弟,郎中说了,弟弟飞来横祸,虽然未伤及根本,但是本就虚弱的弟弟,必须得静养才成,未家诗书传家,传到我这里,已经没落了,弟弟是未家的希望,还需要博取功名,光大门楣。

不点未烟来到床前,双目放光的看着,看的不是未央,也不是大嫂,是大嫂手里的那个粗瓷大碗,嘴里的口水都流了出来。

未央实在是虚弱,也不理妹渴望的目光,在杜氏的照料下,一会的功夫就把一碗稀的几乎镜鉴可见的稀粥吞了下去。

未洵上前,摸了摸未央的脉门,舒了一口气道:“还好,还好,总算是活了下来,大难不死必有后福,咱们家乖囡是个有福的,以后肯定能进士及第。”

杜氏也点头应和道:“是呢,乖囡聪明的紧,咱们就算天天喝粥,也要让乖囡有出息。”

寥寥两句话,说的未央几乎流下泪来,一半是因为那个女性化的名字,一半是因为感动。

可怜的人啊,殊不知这床上的人,早就换了一个灵魂,你们的弟弟,那个乖囡,早就死去了。

未央心中思绪连连,这一家人为了给自己治病,估计也算是倾家荡产了,不然以未洵的月俸,不至于连一碗稀粥,未烟都馋成这样。

这才是纯粹的人啊!

未央前世十九岁,大学尚未毕业,但是家族背景深厚,从见识了太多的尔虞我诈,蝇营狗苟,就算是家族内部,也是一地鸡毛。

看着眼前的一副景象,未央觉得自己有责任,也必须担起责任,让这个家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,最起码想吃肉就吃肉,想喝酒就喝酒,这才是人该过的日子。

“二弟先在家养病,今日发俸,我从集市上买只鸡回来,给你好好补补。”大哥未洵安慰了一下未央,便匆匆而去,看样子很急迫。

也是,若是没有这点月俸,只怕这一家四口都要饿死街头了。

杜氏背过未央,悄悄的抹了抹眼泪,生怕未央与未烟看见。

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,便悄悄的离去,找她的伙伴玩耍去了,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。

破家值万贯!

家虽然破,但是杜氏依旧打扫的仔仔细细,干干净净,一丝尘埃都没有。

未央只能静静的看着,虽然喝了一碗粥,但是腹中依旧饥饿,却一言不发,因为他知道,这个家估计再也找不出一碗粥来了。

临近中午,未央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,他本来就只是身体虚弱,没有什么病,原来只是昏迷罢了,如今醒来,自然会慢慢恢复,已经可以坐在床上了。

未洵回来了,后面跟着在外玩耍的未烟,手中果然拎着一只肥鸡,还有一袋粮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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